马鞍山市劳动保障信息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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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总第134期)
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协办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本 期 内 容
要闻简报
1、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提前部署今年主要工作
2、市劳动保障局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3、我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
4、市劳动保障局党组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和信访维稳工作
就业再就业
1、我市百日帮扶活动拉开序幕进一步加强“两法”宣传
2、我市首批命名6个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
3、我市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方便失业职工
社会保障
1、我市医疗保障功能显现明显效应
2、我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负担费用全省最低
3、我市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取得良好成效
4、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平稳
5、我市失业保险费征收首次突破亿元
6、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准入管理
7、我局开展城镇老年居民基本情况调查
8、市养老中心档案管理工作通过省一级档案室考评验收
职业培训
1、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劳动维权
1、我市出台措施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专题学习《劳动合同法》
3、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挂牌成立
区县动态
1、市经济开发区举办《劳动合同法》现场知识竞赛
2、当涂县积极为农民工维权
统计数据
1、2007年12月份就业再就业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2、2007年12月马鞍山市社会保险基金基本情况汇总表
简讯三则
٭要闻简报٭٭٭要闻简报٭٭٭要闻简报٭٭٭要闻简报٭٭٭要闻简报٭
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提前部署今年主要工作
1月2日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局机关科以上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进一步学习了十七大精神,传达了市委七届六次会议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做好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从自身工作出发,就2008年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措施。局分管领导对各科室、单位今年主要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张延玉局长在会上强调,今年要围绕“锐意改革、服务创新、严格程序、完善制度、大胆探索、提高效能”24个字早安排、早打算,开展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一是要召开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专题研究会,重点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和签约参保工作;二是围绕“两法”,大胆地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探索失地农民与下岗职工享受同等政策,尽快出台返乡创业优惠政策;三是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要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下半年实施;四是要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新模式,逐步实行城乡医疗一体化。最后,张局长说,今年是奥运年,也是改革开放30年,新年要有新气象,各部门当前要抓好各项考核工作,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实施奖惩,进一步做好今年各项主要工作。与会人员深受鼓舞,群情激昂,纷纷表示要抓好今年各项目标工作任务的落实,向奥运和改革开放年献礼。
(办公室、人教科)
市劳动保障局召开全局科以上干部会议
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1月21日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王金山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和1月16日市委书记丁海中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中的讲话精神,并就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和扎实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延玉在讲话中说,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情真意切,既对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宏观思路进行了深刻阐述,又对我省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传达学习,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把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的奋斗目标上来。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
张延玉强调,要紧密联系马鞍山劳动保障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2008年各项工作的具体举措,切实把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张延玉指出,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特别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
张延玉最后强调,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通过扎实苦干,开拓创新,为加速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办公室)
我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
2007年12月29日下午,我市召开了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市劳动保障局、建委、房开办、公安局、建管处、各区政府、新城东区管委会及马钢、十七冶等23家单位,15家建筑业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2008年“两节”期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按照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市、区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各区、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及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春雨对各部门今年以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2008年“两节”期间及今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认识;二是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两节”期间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经验教训,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四是加强对农民工的用工管理和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五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监察支队)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做好“两节”期间
党风廉政和信访维稳工作
12月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纪检组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和信访、维稳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局属事业单位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二是召开机关科以上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市纪委《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三是传达市委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厅《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密码电报精神,布置了我局“两节”、“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稳定。
(办公室、人教科)
٭就业再就业٭٭٭就业再就业٭٭٭就业再就业٭٭٭就业再就业٭
我市百日帮扶活动拉开序幕进一步加强“两法”宣传
我市2008年就业援助百日帮扶活动第一阶段——上街宣传《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活动于1月8日在全市三区同时举行。
金家庄区咨询活动设于繁华的幸福广场,早晨8:30,他们刚刚摆好桌椅,立即被咨询群众团团围住,大家纷纷提出了“两法”的有关问题,工作人员一边发放资料,一边热情解答,虽然寒风凛冽,但小小的咨询台却忙得热火朝天。花山区人劳局也高度重视此次咨询活动,从局长到工作人员全体出动,并自编自印大量宣传材料。雨山区人劳局广泛动员,各部门和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都派人参加了咨询活动。据统计,三区人劳局街头咨询宣传点共接待群众咨询约1500人次,发放“两法”宣传材料3000多份,掀起了2008年寒冬中第一个宣传“两法”的高潮。
(市就业中心)
我市首批命名6个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
日前,花山区杨秣、王家山社区,雨山区山南、横江社区,金家庄区彭山、杨桥社区等6个社区被市劳动保障部门首批命名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
首批命名的6个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基础工作和业务水平在全市102个社区中一直处于前列。一是建立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管理制度,按照“创业情况清、经营状况清、贷款使用清、还款计划清”的高要求积极开展贷款催收工作,自2005年以来,共按期回收贷款70笔125.5万元,还贷率一直稳定在100%;二是社区工作人员熟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能独立开展创业咨询服务工作,共发放小额担保贷248万元,扶持119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近800个;三是社区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实现了“六到位”,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基础台账齐全,能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发放、回收流程开展工作。
我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创建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社区考核奖励机制,形成全市争创信用社区的良好氛围,小额担保贷款还贷率呈稳步上升趋势,全市还贷率首次增长到95%,创历年最高。
(市就业中心)
我市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方便失业职工
新年伊始,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为失业人员提供求职、培训“一站式”服务。
自2008年1月起,我市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时,应同时填写《失业职工求职登记表》和《失业职工培训需求登记表》。工作人员为其建立详细台帐,月底将信息及时汇总并分别报向市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为失业职工再就业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失业、培训、求职登记的“一站式”服务,体现了劳动就业保障机构的内部整体协作能力增强,使失业保险与促进再就业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对促进我市的再就业工作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市就业中心)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保障٭
我市医疗保障功能显现明显效应
2007年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8.29万人(其中市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53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0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03万人,全面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相继出台了《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社区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等文件,在全省率先解决了“三类难题”。一是彻底解决了未达到最低医保缴费年限补缴费用和长居异地退休(职)人员异地就医等问题,切实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和长居异地人员的利益,体现了社会保险“以人为本”服务理念。二是解决了慢性病无法在社区就医的难题。我市在近期开展门诊慢性病社区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减少个人负担,促进了社区卫生事业发展。三是全省率先采用“准入法”制定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目录,改变了以往诊疗服务项目目录采用“排除法”导致的基金支付范围界限不明确等难题,使基金支付更加合理,减少了医患保之间矛盾。
(二)工伤保险保障作用更加明显。一是在全省率先将全市改制企业退休、退养等老工伤职工约2400人纳入保障范围,定期为解决破产、改制企业职业病患者,举行职业病健康体检,工伤保险覆盖全体老工伤人员。二是制定了《马鞍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起工伤医疗和康复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三是建立工伤储备金制度,计提基金111万元,有效应对重特大伤亡事故待遇支付风险。四是按照农民工“平安计划”部署,积极推动农工民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灵活缴费方式,鼓励用人单位参保,较好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医疗。截至2007年底,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分别超过2万、4万人。
(三)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马鞍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和《马鞍山市生育保险就医和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马鞍山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标准》等配套政策,调整生育津贴计算口径,扩大生育医疗费报销范围,实现基金动态跟踪管理,避免了不规范的投机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女职工权益。
(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更加“惠民”。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将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范围,真正将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到全体城镇居民。同时,出台了《关于适当提高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待遇的通知》,降低了学生意外伤害医疗门诊起付线,提高了基金支付比例,全年参保居民已经达27.6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五)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探索取得阶段性进展。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的基础上,拟定了《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草案和整合方案,为积极推动城乡医疗一体化做好了前期准备。(市医疗工伤生育中心)
我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负担费用全省最低
通过对2007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统计,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继续保持稳健运行,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一是个人负担全省最低。我市城镇职工2007年度实际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6032人,发生基本医疗费用12953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591万元、救助基金支付1634万元,合计支付11225万元,人均基金支付7002元,总费用基金支付达到比例86.65%,个人承担13.35%左右,个人负担水平保持全省最低水平。
二是退休人员为主要受益者。在职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5311人,发生基本医疗费用3656万元,基金支付3009万元,人均基金支付5666元。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0721人,发生基本医疗费用9297万元,基金支付8216万元,人均基金支付7663元。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数占总人数的66.87%,享受基金待遇占总基金支出的73.2%,成为医疗保险主要受益群体。
三是男性参保人员大病发病率明显高于女性。数据显示,在全体参保人员中男性7712人,享受基金支出6106万元,人均基金支付7918元;女性8320人,享受基金支出5119万元,人均基金支付6153元。男性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数占总人数的48.1%,但基金支出却占总基金支出的54.4%,表明男性参保人员在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比女性高。 (市医疗工伤生育中心)
我市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取得良好成效
我市于2007年10月1日调整生育保险政策。通过对我市二级以上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看,政策调整有效促进了定点单位规范管理,保障了基金合理使用。
调整后的政策通过将生育医疗费纳入医院统筹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定额结算、节余提留、超支共担”等措施,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主观能动性,促进了他们主动管理、规范管理的意识。各定点单位分管领导亲自主抓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特别是针对目前我市生育保险软件系统滞后的问题,均配备了专人专机从事生育保险结算工作,确保生育费用结算及时、准确。在操作流程上,要求每一笔生育费用必须经过院医保办负责人复核后才支付,基本杜绝人为放宽手术指征,造成基金不合理支出现象,保证了参保职工各项结算费用合理。
通过对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后各项数据分析,参保职工人为剖宫产率有所下降,特别是长期以来各家医院难产控制比例居高不下的情况有所改观,难产比例逐月下降四个百分点,平均难产比例为43.2 %,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个百分点,是生育保险实施三年来的首次下降,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市医疗工伤生育中心)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平稳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6年12月实施至今,已运行了13个月,参保人数 27.6万,征收资金1040万元,医疗基金支付742万元,支付比例达71%以上。实际享受待遇4411人,其中在校学生享受待遇1781人,其他居民享受待遇2630人,基金支付超过万元102人,最高支付达10.2万元。
上述数据显示,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体运行平稳,基本保障了居民医疗需求,有效地减轻了大部分居民患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经济负担。
(市医疗工伤生育中心)
我市失业保险费征收首次突破亿元
到2007年底,我市当年征收失业保险费达10728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实现了我市失业保险1987年实施以来,由最初参保5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几十万元,到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过亿元的巨大飞跃。一是“一票多费”的强力推动。2005年我市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改变了原来的社会保险各险种分散征收的格局,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人数急剧增加,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当年征收失业保险费即历史性地达到了8000多万元;二是加大征缴扩面和清欠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征缴中心先后开展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研和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督促部分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及时参加失业保险,并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清欠工作,当年清理欠费达500多万元,极大地促进了失业保险费的征缴;三是加强对参保单位的稽核。目前,对参保单位的网上稽核已达到100%,实地稽核也达到50%。通过网上、实地稽核等措施,及时纠正和杜绝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提高了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总量。
失业保险费征缴总量的不断提高,对保障我市广大参保职工,特别是失业职工的权益,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市征缴中心)
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服务项目准入管理
2008年1月1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正式实施《马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此举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准入管理。
由于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以往我市在医疗保险管理中采取排除法来判定诊疗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金支付依据的准确性存在一定的问题,容易引发医、患、保三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为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在我省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的情况下,我市根据劳动保障部、省厅、省物价局和卫生厅以及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马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了目录范围,改变了以往诊疗项目目录采用“排除法”导致的基金支付范围界限不明确等难题,增加了可操作性,大大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服务项目的透明度,减少了医、患、保三方之间的矛盾,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市医疗工伤生育中心)
我局开展城镇老年居民基本情况调查
为探索建立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掌握城镇老年居民的基本情况,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召集三个区劳动人事局通过社区对全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范围是截止到2007年底、城镇户口中女40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无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市无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居民各年龄段的人数、目前享受低保、抚恤金、老年居民中重残及孤寡等情况,为制定我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调查方式:由各社区逐人进行登记,填写《马鞍山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情况调查表》。各社区登记完成后,按要求对各类人员进行汇总上报街道,街道汇总后报区人事劳动局。此项工作预计在2008年2月底前完成。
(养老科)
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
顺利通过省一级档案考评验收
2007年12月29日,受省档案局委托,市档案局一行四人会同市相关部门组成档案管理省一级考评组,对养老心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申报省一级进行考评验收。考评组在听取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实地查验了库存档案管理现状后,对照《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分标准》,从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档案业务建设、基础设施、档案信息利用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评议,确定我局养老中心档案工作达到了省一级先进标准,同意上报省档案局审批发证。
我局养老中心综合档案室于2006年4月成立并投入使用,2007年初按照晋升省一级的要求对档案库房部分硬件设施进行了改造,实现文书、财务、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声像五个门类档案集中统一存放管理,并建立各项制度及档案网络管理,使之形成了归档有范围,管理有措施,借阅有规定,工作有目标的有序管理模式,基本达到了“收集齐全、组卷科学、排列合理、编号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目完全”的档案升级达标要求。目前,该综合档案室现存档案89776卷(册),主要是存放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照片档案293张,接待调阅档案已近万人次,为我市养老保险和退管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市养老中心)
٭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职业培训٭
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2007年,马鞍山技师学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多层次、多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培训工作,完成各类培训16000余人次。该学院被国家劳动保障部评选为全国创业培训优秀单位。
一是就业再就业培训取得新成效。学院积极适应用工市场需求,加强培训政策学习,充分发挥省就业再就业培训示范基地作用,利用学院师资力量和实训条件,加强与全市各培训教学点合作,坚持送教到街道,到社区,到乡镇,到厂矿,多形式开办各类培训班。全年共开办培训班267个,开播再就业“电视课堂”108期,涉及30多个工种,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785人次,其中农民工5977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2064人,城镇失业人员2744人,完成年度目标120%。坚持开展送教送影活动,播放技能培训片和电影共计21场,观众达5000多人次。二是创业培训再上新台阶。该学院通过加大创业培训宣传力度,创新教学形式,加强跟踪服务,出色完成目标任务。完成创业培训930人,合格917人,成功实现创业552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116%和184%。该学院首次将创业培训引入高校,安工大90名大四学生接受了创业培训。今年8月份,被劳动保障部“SIYB”国家项目办评选为“全国优秀培训单位”(全国共31家,安徽省仅此一家)。9月份,在首届中国(芜湖)中小创业项目博览会上,学院推荐创业培训学员参展的两个项目获得优秀奖。三是社会化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学院实现多层次合作培训,多形式开展社会化培训和鉴定工作,全年共完成社会化培训鉴定2092人。组织社会人员进行中、高级维修电工、机修钳工等工种培训389人;与星马专汽合作,开设了车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等专业,完成培训217人;与市民政部门合作,对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展岗前培训;组织全市考评员培训180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500人等。四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新突破。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该学院认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和企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全年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1839人,为三区和两个开发区,开办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安全培训班5期。
(马鞍山技师学院)
٭劳动维权٭٭٭劳动维权٭٭٭劳动维权٭٭٭劳动维权٭٭٭劳动维权٭
我市出台措施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为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管理工作,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明确各职能主管部门责任。该文件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而发生的拖欠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实行市、区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其中:劳动保障行政、信访部门负责对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受理有关拖欠工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予以转办、协调查处。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和马钢两公司负责对本系统、本部门所辖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并及时查处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业施工企业。各区政府、市开发区、慈湖开发区、新城东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拖欠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案件。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特别是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危害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行为。工会负责指导和帮助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督促建筑业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金融部门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划转、提现工作,对恶意拖欠、克扣劳务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及时纳入诚信不良记录,限制其信贷。
二是强化建设领域工程分包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转包给无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个体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因工程分包、转包而造成拖欠劳务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核查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情况,对未按相关规定办理的,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包括用工管理、工资支监控管理、工资纠纷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依法与农民工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三是实行清欠农民工工资报告和通报制度。2008年“两节”期间实行日报制,各区、有关部门以书面形式及时将本辖区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及采取措施向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全市各相关部门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度、采取的措施及办法,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报告,并向全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
(市监察支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专题学习《劳动合同法》
近日,市劳动保障学会 63家会员单位的常务理事、学会正副会长与正副秘书长、市社联和市政府有关方面的领导欢聚一堂,专题学习《劳动合同法》。会上,马钢公司、十七冶公司、首创公司、丰原公司和市开发区人劳局、花山区人劳局等8家单位,就各自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主要措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学会名誉会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春雨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市劳动保障学会是推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向前发展的又一支重要力量,应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在解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民生问题上,进行调查、研究和宣传,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在职与退休相结合,更大地发挥学会作用。学会会长、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延玉要求学会要围绕市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律宣传、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和工作服务四个方面,当好参谋助手,共同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市社科联、市总工会有关领导也参加了会议。(综合科)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挂牌成立
12月28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市劳动仲裁工作开始步入实体化的轨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春雨出席了挂牌仪式,并为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揭牌。
新成立的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为:主要负责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劳资纠纷及相关人员培训等工作。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成立,结束了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与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混合办公的现状,实现了行政职能与办案职能的分离,对推动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仲裁科)
٭区县动态٭٭٭区县动态٭٭٭区县动态٭٭٭区县动态٭٭٭区县动态٭
市经济开发区举办《劳动合同法》现场知识竞赛
1月11日下午,市经济开发区举行“法在我身边、共建和谐园区”万名职工《劳动合同法》现场答题知识竞赛,来自区内企业的6支代表队参加,市劳动保障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区内企业职工代表200余人应邀观摩了比赛。
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年伊始,举行“法在我身边、共建和谐园区”知识竞赛活动,是市开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深化“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成果,实现园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整个竞赛活动分实名试卷答题和团体组队现场答题两个阶段进行。在试卷答题阶段共发出答题卡12000张,参赛率达到园区职工总数的73.3%;回收答题卡11520张,回收率达96%。现场答题竞赛是是整个竞赛活动的高潮部分,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新高潮。 (开发区人劳局)
当涂县积极为农民维权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重拳出击恶意欠薪行为
1月7日上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7名农民工投诉,工人情绪比较激动,反映我县关马建材有限公司拖欠2007年12月份的工次及收取了1000元押金。接到投诉后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批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工作人员一边稳定工人的情绪一边与关马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在核实情况后,责令关马建材有限公司支付7名工人被拖欠的的工资及押金。
1月8日上午,该单位负责人和承包人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大队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15000余元工资及押金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当涂县劳动保障局)
统计数据
2007年9月份就业再就业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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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就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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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
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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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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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
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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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农村
劳动力转移
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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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
人员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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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
对象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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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目标
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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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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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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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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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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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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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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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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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2月底
实际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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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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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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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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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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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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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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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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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2月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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