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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总第120期)
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协办
二00七年一月十九日
本 期 内 容
新年寄语
恭祝全市人民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要闻简报
1、赵树丛副省长对我市村级劳务公司工作作出批示
2、姚玉舟市长来我局专题调研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情况
就业再就业
1、我市创新举措超额完成2006年就业目标任务
2、2006年我市就业工作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3、我市开展再就业百日帮扶促进社区充分就业活动
4、我市开展“春风行动2007”专项活动
5、我市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
6、市就业服务中心元旦期间举办专场招聘会服务引资企业
社会保障
1、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六大突破
2、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受到中央新闻媒体的关注
3、当涂县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结硕果
4、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
5、我局部署“两节”期间社区退休人员帮扶工作
6、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实施首月126人次受益
7、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受外界广泛关注
8、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9、我市召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座谈会
10、我市开展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大检查
11、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开始发放
职业培训
1、我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企业发展
2、我市在民营企业设立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劳动维权
1、我市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2、我市狠抓责任落实推动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3、我市出台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办法
4、我市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会议
5、我市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和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他山之石
1、德国不断寻求合理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政策解读
1、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问答
简讯四则
新年寄语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伴随着春的脚步。《马鞍山劳动保障》又长大了一岁。在此新年之际,《马鞍山劳动保障》全体编辑人员向关心、支持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读者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并向你们道一声新年好!
在过去的一年里,《马鞍山劳动保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细致的政策宣传、详尽的工作报道、及时的动态简讯传播我市劳动保障工作,通过一篇篇形式多样的稿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广大读者提供政策咨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规指导,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新的一年,《马鞍山劳动保障》将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推出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读者的栏目。真诚期待着您的热心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懈努力,把《马鞍山劳动保障》办出特色和水平,使《马鞍山劳动保障》成为发布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的窗口,成为基层、企业和读者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信息知识的有益读物。
恭祝全市人民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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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简报
赵树丛副省长对我市村级劳务公司工作作出批示
日前,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就我市通过发展村级劳务公司着力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这是一个很有益的创新,值得推广。
成立村级劳务公司是我市就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2006年初,首批6家村级劳务公司正式挂牌运营以来,通过一年的发展,现已发展到9家,劳务输出量也同步大幅度增加。截止11月,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1942人,其中通过村级劳务公司新增输出1873人,境外输出122人。这一创新做法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安徽电视台、《安徽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深入宣传,社会反响较大。
为促进村级劳务公司更好更快发展,市委组织部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给每个试点公司提供1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市劳动保障部门提供2万元资金支持,并提供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做到场所、设备、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管理上实行名称、标志、公司业务、劳务协议、服务理念全市“五统一”。村级公司以服务农民为宗旨,通过广泛收集用工信息,组织技能培训,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等措施,实现其“就业、培训、维权”一体化功能,积极拓展农村劳动力异地就业,同时还不断创新,拓展境外就业岗位,已成功组织122名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赴俄罗斯务工。村级劳务公司已经成为架在我市外出务工农民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一座桥梁。(市就业中心)
姚玉舟市长来我局专题调研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情况
2006年12月30日,市长姚玉舟主持召开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调研座谈会,常务副市长聂庆义、副市长吕金宝、市政府秘书长张昔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邢修桂以及劳动、财政、民政、农委、计生委、当涂县、各区负责人和部分乡镇负责人代表、农民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首先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延玉汇报了我市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前期调研情况和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设想。当涂县、各区有关部门和乡镇代表、农民代表对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汇报发言,并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市领导就我市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发表讲话,并提出许多指导性意见。
姚市长充分肯定了劳动和相关部门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调实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义重大,对解决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二是强调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要带着对农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看待和建立实施农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以实际行动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构建和谐社会和要建立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一定要以人为本,要构建和谐社会。三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参保标准要多样化,筹资方式也要多渠道筹集。四是制度设置要统筹考虑,做好与低保等各项社会保障办法的相互衔接。2007年上半年制定实施方案,2007年下半年启动试点。五是要做好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农民参加农民新型养老保险。六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市长聂庆义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吕金宝总负责,由农委负责做好农民参保宣传、动员和发动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操作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各部门积极配合稳妥做好此项工作。
(局办公室)
就业再就业
我市创新举措超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不断进行创新,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继续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就业工作取得好成绩。全年实现新增就业2.8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其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2739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0%、168%、136.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目标以内。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万人,新增境外劳务输出12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2.65%、128%。三是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12828人。四是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829本,发放《安徽省再就业服务卡》9415本,发放“两项补贴”3477.3万元,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530万元。五是小额担保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全年为1368名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42.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3%,共提供就业岗位5116个。六是失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达21.01万人,完成任务的105%。截至11月份,征缴额达8386万元。
主要采取了“12345”工作措施,即创新开展“一对一”职介服务,就是在完善“一对一”职业介绍服务基础上,适时举办分类专场招聘会,全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10场,累计3592家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27744个,进场求职达12.6万人次,通过市场实现就业10335人;组建“两支就业援助服务队”,就是在城镇率先组建由200名在校大学生组成的“大学生就业服务志愿队”,在农村组建“建设新农村就业服务志愿团”,帮助实施农村就业服务和消除“零就业转移农户”工作;成立“三个公司”,就是成立村级劳务公司,组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成立街道劳务公司,托底安置“4050”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对象;成立“金桥境外职业介绍服务公司”,积极拓展境外就业市场。其中,村级劳务公司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得到劳动保障厅领导和国家主流媒体的充分肯定;建设“四类创业园”,就是建设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园、马鞍山市青年创业园、返乡农民创业园和被征地农民创业园,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厂房场地问题;创新“五项服务”,就是创新开展就业援助服务、社区就业指导服务、创业扶持服务、政策促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服务。
(市就业中心)
2006年我市就业工作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2006年,我市就业服务机构牢固树立“立足高起点,对照高标准,力争高水平”服务理念,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就业再就业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人本就业服务,全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一、连续参加四次全国会议并作专题介绍。连续四次参加全国性劳动就业专题会议,并连续四次在会议上分别就“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劳动力市场功能”“小额担保贷款”等不同业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情况介绍,加强了交流,扩大了影响与知名度,也是全国唯一连续四次在大会上作情况介绍的城市。
二、多个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中央电视台于9月25日晚在“新闻联播”节目的黄金时段以《安徽马鞍山:劳务公司开到农民家门口,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为题,播放我市在全国创新开展村级劳务公司的情况,使我市就业工作首次走进“新闻联播”,得到省厅及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于11月2日在第二版刊登《招聘会开到农民家门口》一文,介绍我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将招聘会开到农民家门口,送岗位到田间地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于9月10日晚和9月11日早晨,在新闻和报纸摘要的黄金时段播报了我市就业创新工作,并于9月13日晚在“中国之声”专栏又播报了近10分钟的专访录音。《中国劳动保障报》头版9月2日、9日、16日、23日、10月14日连续5篇报道我市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三、一年荣获两个国家级先进。2006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被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2006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又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人事部授予“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并被指定于2007年元月18日在全国表彰大会上作典型发言。一年之中获两项殊荣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也是不多的。
四、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劳动保障部张小健副部长于3月7日在我市汇报材料上明确批示“将马鞍山列入城乡统筹试点”。在6月22日省委《社会动态专报》上,以《马鞍山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效》为题专刊了我市就业工作情况。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杨多良将我市就业工作概括评价为“七个实”,即:组织领导实、执行政策实、就业思路实、基层基础实、部门尽职实、工作作风实、就业人员心踏实。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在省委信息刊物上就我市村级劳务公司批示为“这是一个很有益的创新,值得推广”。省劳动保障厅宣林厅长在全省大会上多次点名表扬我市就业工作的创新做法。
(市就业中心)
我市开展再就业百日帮扶促进社区充分就业活动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省劳动保障厅视频会议精神,我局决定从2006年12月20日起到2007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再就业百日帮扶”活动。此项活动围绕“帮扶零就业家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这一主题,通过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温暖“六送”服务,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一是以县区为主体,紧紧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结合起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全面推行宣传、制度、流程、台帐、席卡、设备“六个五统一模式”,全面促进街道社区就业平台建设,强化各项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二是旗帜鲜明地提出“帮扶零就业家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口号,通过开展入户调查,掌握就业困难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基本台帐,发放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卡,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做到“出现一户,消灭一户,托底安置,稳定就业”,建立起帮扶城镇就业困难对象的长效机制。三是着力建设长效机制。今年我市着重强调各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必须将调查及跟踪服务数据及时录入劳动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开展城镇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信息调查,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通过大力发展街道劳务公司实行托底安置,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市就业中心)
我市开展“春风行动2007”专项活动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在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我市下发《关于开展“春风行动2007”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拉开了“春风行动2007”专项活动的序幕。此次活动从2006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07年3月31日结束,以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农村零转移农户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以“进城求职,帮您解难”为主题,通过免费发放“春风卡”和《就业服务卡》,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举办专场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全面建设村级劳务公司和返乡农民创业园,完善公共就业机构服务功能;集中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推荐诚信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等活动,促进我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有序的开展,营造共同关心农民转移就业和诚信就业服务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各区县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把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市就业中心)
我市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
2006年11月份,国家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正式批准我市参加试点。今年市政府把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作为全市就业工作的重点。为推动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开展,全面掌握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我局与市统计局合作,结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门制定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的工作方案,并印制45万份《马鞍山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调查表》,发放到全市各县区、乡镇和行政村。
2006年12月,市统计局组织4000名普查员深入到农户家中,逐户逐人开展调查。12月中下旬,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深入到雨山区向山镇、花山区霍里镇、金家庄区慈湖乡、当涂县新市镇、护河镇、太白镇和姑孰镇和部分行政村及农户家中,实地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发现整体工作进展较快,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各县区进展不平衡;二是部分调查表填写不完整;三是少数普查员有畏难情绪;四是部分乡镇经费落实不及时。
市委丁海中书记和市政府姚玉舟市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丁书记还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深入调研,摸清人力资源底数,建立长效滚动变更数据的机制,打好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基础。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督查组对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三是尽快落实相关经费;四是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五是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就业中心、就业科)
市就业服务中心元旦期间为招商资企业
举办专场招聘会
1月2日、3日,市就业服务中心在元旦放假期间举办2007年第一场专场招聘会,专门为我市招商引资企业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招聘面试活动。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1日,目前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现拥有40多个分公司。2006年12月29日,收到国美电器公司发来的招聘门店经理、部门主管、会计、保安等14个职位的40多名员工的用工请求后,就业中心特事特办,安排工作人员在元旦期间为国美电器公司举办专场招聘会。
(市就业中心)
社会保障
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六大突破
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截止12月底,参保人员9.3万人,参保率91%以上。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相比,实现了6个方面的突破和创新。一是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医疗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在城市居民并未真正建立起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而我市实施的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既是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创新和突破,又符合了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方向。二是在筹资渠道上实现突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由单位和个人出资,实行统筹共济,而我市实施的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充分体现了政府的责任。三是在参保范围上实现突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的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而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把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构成医疗保险“全覆盖”。四是在单基数缴费上实现突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要求在职职工缴纳保险费,退休人员不缴费,而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采取现收现付,实现双基数缴费,即人员无论年龄大小均缴纳保险费,突破了单基数的局限,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基金出超风险。五是在待遇支付范围上实现突破。在支付住院、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的同时,我们又设置了学生意外伤害伤残和死亡待遇项目,更好地保障了在校学生利益。六是在补助模式上实现突破。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由传统的事后救助模式拓展事前、事后救助。即:财政补助,特别对低保、重残人员重点救助,实现事前救助;与大病救助体系衔接,在统筹支付医疗费的基础上,对特困人群给予重点救助,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
(市医疗工伤生育中心)
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受到
中央新闻媒体的关注
1月3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栏目以《马鞍山市实施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构建全民医疗保障网》为题对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报道。这是继中央二套经济信息联播、《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医疗保险》、《中国社会保障》等新闻媒体报道后,中央有关媒体对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又一次宣传报道。同时,中央广播电台也与我市联系,表示关注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给予深入报道。
(办公室、医疗工伤生育中心)
当涂县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结硕果
近日,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联合对当涂县2006年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实行统收统支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当涂县今年基金收入7265万元,基金支出693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节余329万元。这是当涂县养老保险自2003年纳入市级统筹以来,养老保险基金首次实现收大于支。
我市从2003年开始,将当涂县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实现了统一制度、统一缴费标准和缴费基数、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业务管理和基金预算。2004年又实现基金的统收统支。当涂县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不仅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而且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也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3年收支缺口991万元,到2005年860万元再到2006年实现收大于支,实行市级统筹后效果明显。同时,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对当涂县2007年养老保险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是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让更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二是全力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使离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并通过社区的管理服务,提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依。
(养老科)
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
2007年,我局征缴中心继续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和提留费用征收力度。一是狠抓欠费大户的清欠。对欠费大户采取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排定计划,主动上门做工作,下发催欠通知,督促单位尽快偿还欠费。没有拟定还款计划的,要求企业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二是狠抓改制企事业单位提留费用征收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资产变现第一手资料,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继续强化台帐管理、协议管理,强化协议的刚性,减少弹性和随意性。三是继续做好企业减员的欠费清理工作。欠费单位在办理缴费人员减少时,除须缴清被减人员的欠费外,还须视单位还款能力补缴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的欠费。四是开展舆论监督,对一些老大难企业开展缴费能力调查,公开单位欠费信息,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市征缴中心)
我局部署“两节”期间社区退休人员帮扶工作
为使我市社区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两节”,我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退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退管服务机构早谋划,早准备,做好“两节”期间帮扶工作。一是帮扶对象为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尤其要做好特困、孤老、空巢人员的慰问帮扶工作。二是退管服务机构对社区退休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拟定慰问人员名单,并通过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栏张榜公布,接受监督。三是开展以上门
“送温暖”为主的慰问活动,帮助解决购置年货、家庭保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社区退休人员之间开展互帮互助活动,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四是加强与共青团联系,组织青年志愿者进社区开展“献爱心”活动,开展力所能及的帮扶活动。
(市养老中心)
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实施首月126人次受益
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到12月底共有126人次受益,发生医疗总费用17.62万元,人均次住院费用1573.6元,基本医疗总费用16.4万元,基金支付7.5万元,基本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45.87%,基本保障了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目前,已有153人办理21个规定病种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0人、尿毒症透析治疗5人、组织器官移植术使用抗排异药物1人。
(市医疗工伤生育中心)
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受外界广泛关注
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平稳有序快速实施,受到劳动保障部农保司和省劳动保障厅领导的称赞。2006年12月10日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信息联播栏目以《马鞍山被征地农民有了养老保障》为题播道了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引起强烈反响。
自2005年5月1日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实施以来,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四川省攀枝花市、山东省诸城市和我省的其他市县先后有23个省、市、县组织人员来我市考察学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做法及制度实施情况。特别是在省厅的推荐下,安徽、湖南两省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座谈会选定在我市召开。
(市养老中心)
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的基本生活,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06]63号)文件精神,并经11月27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市区2006年从12月1日起,每人每月从254元调整为325元;当涂县从2007年元月由每人每月192元调整为234元。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后,每月15元的医疗补助金仍随失业金一同发放。
(市就业中心)
我市召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座谈会
12月21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座谈会。市财政、国土、征迁等部门领导,三区人劳局负责人和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一年来,我市完成了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登记、建档4.4万人,发放10094人,当年新增登记5014人,全年发放养老保障金1443万元,累计发放养老保障金229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会议还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被征地农民资格认证困难、征地审批工作滞后和统筹资金不能及时征缴入库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养老中心)
我市开展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大检查
按照劳动保障部《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养老中心会同信息中心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各基本养老保险代发机构(包括银行、邮局)的代发养老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代发业务的岗位设置、内部控制以及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重点检查各代发机构有无错发、漏发和滞留资金等问题。在检查中,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核对发放数据和调查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各代发机构均设置了相应的代发工作岗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养老金发放程序较为完整和规范,未发现错发、漏发和滞留资金等问题,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企业离退休人员手中。
(市养老中心)
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开始发放
从2007年1月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开始发放2005年7月1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帐户汇总表和职工个人帐户对帐单。征缴中心要求各参保单位应及时到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领取,发放给本单位职工,并将职工个人帐户汇总表在单位内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人员,也可于近期到代理机构领取帐单。若参保人员对个人帐户对帐单上的信息数据有疑问,可通过单位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反映或直接到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查询。另外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情况可通过网上查询,网址为www.massi.gov.cn。
(市征缴中心)
职业培训
我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企业发展
在2006年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中,我局大力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一是开展创业培训。在抓好“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的同时,扩展创业培训项目,延伸开展“创业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我局把参加创业培训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联动起来,全年为参加创业培训的400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帮助扶持593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新增和吸纳1539人实现就业再就业。二是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指导职业类学校为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先后为全市60多家企业培训电工、焊工、餐厅服务、保健按摩等4000余名技能型员工。三是为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把培训内容制作成光盘,把就业政策制作成电影胶片,深入工地现场,开展送教、送影活动,做到政策宣传、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关心服务“四到位”,有1000多名进城务工农民参加了培训,印发1万册《农民工进城培训就业指南》免费发放。四是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指导企业组织开展技术比武,会同开发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出2个工种,有200余人参加竞赛,有6人直接晋升为高级工,取得良好效果。五是为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全年共为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688人,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1752人,提高了企业职工队伍素质。
(技培科)
我市在民营企业设立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2006年12月28日,我局分别在安徽鸿泰集团公司和洪滨丝画公司设立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教学点。这是我市首次在民营企业授牌设立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此次授牌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的重视和关心,市人大副主鲍寿柏和王明贵、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兴无参加了授牌仪式。为进一步完善全市职业培训网络、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资源优势,我市通过在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实训基地和就业再就业培训教学点的形式来强化岗位技能训练,提升职业技能。在企业设立教学点的做法将会大大促进就业培训、实习实训、上岗就业良性循环机制的形成。
(技培科)
劳动维权
马鞍山市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构建和谐马鞍山,2006年12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马政[2006]70号)。《通知》从6个方面强调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制。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做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并普遍在建筑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二是切实抓好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与培训。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农民就业纳入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村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农民到小城镇创业,努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致富。三是妥善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加快吸纳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在2008年底前,实现建筑、矿山、化学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分类解决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险,把农民工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非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积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农民老有所养。四是健全农民工权益维护机制。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与农民工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并要保护好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民主政治权利。五是努力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生产卫生管理和培训,对高危行业农民工实行持证上岗,并要保障农民工人均住宿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同时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六是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一级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要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并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益维护、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农民工管理机构和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等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民工各项政策得到落实。(局综合调研科)
我市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784起,办结案件753起,结案率96%以上,为7400多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100余万元,其中会同建管、公安、信访等部门处理群体上访120余件,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管理工作,主要采取5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清欠。11月27日,我市召开了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会议。新增马钢公司、十七冶公司、各区政府为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抓好清欠工作。12月31日,召开全市“两节”期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近200家开发和建筑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清欠。2005年5月,我市出台《马鞍山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2006年6月,市劳动保障、建设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的通报》等4项制度;11月份,市劳动保障、建管、工会、经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农民工管理“五个一”制度;12月31日,我市出台《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发挥部门作用联合清欠。按照《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一是加强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形成“联合检查、密切配合、共同查处”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惩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二是定期召开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清欠处理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三是及时编印2007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快报,送各级领导及成员单位,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快速清欠。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讨薪投诉的高发期,我市提前采取多项措施以方便农民工投诉。一是建立“两节”期间农民工讨薪投诉受理中心,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以劳动保障、建管、马钢新区、十七冶派员为主,及时制止和化解农民工因讨薪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二是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三是延长工作时间,中午不休息,晚上推迟下班,保证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及时解决。五是加大处罚力度规范清欠。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006年,市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对因农民工讨薪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10家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列入“黑名单”给予曝光,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限制其在3年内不得进入我市建筑市场。对在2007年“两节”期间恶意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因工程款不到位引起拖欠工资的开发企业,进一步加大协调、处罚力度,规范我市建筑市场。
(局办公室、监察支队)
我市出台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办法
近日,我市出台了《马鞍山市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编制外人员、军队所属单位招用非军籍人员,均要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包括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证》、录用人员登记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该《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后,应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自解除或终止之日起7日内办理登记。出台《办法》目的是全面实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该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公室、仲裁科)
我市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会议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文件精神,12月22日,我局会同市总工会、经委、建管处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开展贯彻《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本次专项检查自2006年12月26日开始至2007年1月25日结束。市劳动保障、总工会、经委、建管等4部门将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境内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设施工、加工制造、商业贸易、餐饮服务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着重检查三区被征地农民安置房、马钢新区等33家用人单位。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和贯彻农民工工资“五个一”制度情况。
(市监察支队)
我市开展劳动保障年审和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07年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和年度书面审查的通知》要求,我市2007年劳动保障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于1月10日正式开始。今年市区的年审目标是1000户用人单位。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监察支队采取四条措施:一是设立由征缴、仲裁、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开展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二是分别在各区和慈湖、市经济开发区召开由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参加的年审工作布置动员会,分解目标任务。三是要求各区监察大队和社区专管员走进用人单位上门送达年审通知,宣传年审和诚信评价规定。四是在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设立年审专门窗口,受理年审书面材料,及时开展此项工作。
(市监察支队)
他山之石
德国不断寻求合理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德国是个工业大国,农业份额只占国民经济总额的1%左右,全国从事农业劳动的劳动力比重大约为7.8%。二战后,德国对农业的发展不太重视,但出于民众对食品安全广泛关注的考虑,确保社会稳定、保障农产品能自给自足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德国政府从上世纪50年代加大对农业的保护与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农业生产。
当时,德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迫切需要实施农民养老金政策。而传统的农民养老模式是由农民子女来负担他们退休后的生活,政府不提供任何养老保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当孩子长大之后,子女更愿意去城里谋生,不愿意接替父亲的衣钵,不愿意在农村务农,或者有的年轻人根本不愿意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政府急需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经过探索,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三种模式:
一是平等模式。该模式是在上世纪50年代发展起来的。每个农民在退休之前缴纳一笔费用,待其退休后,政府支付他们同等的一笔退休金。但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存在过度支付的风险。
二是额外奖励模式。上世纪70年代,随着德国加入欧盟及受欧盟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影响,农民的退休年龄从65岁降到了55岁,等于农民提前放弃了土地生产,同时失去了生活收入来源,因此,政府会额外付给农民一笔养老金。该模式的实施仍然依赖政府大量的财力投入,相对于第一种模式而言,政府的负担并未减轻。
三是收入支付模式。进入上世纪90年代,政府对退休农民养老金的支付,是根据农民的收入决定的。由于收入是绝对数,所以需要支付的养老保险金也有固定的上限。但是,此种模型仍有弊端:第一,农民的家庭收入不好确定。第二,由于农民的死亡,导致其妻子仍然享受政府原本给她丈夫的这种福利,造成政府的养老金支付成本并没有降低。
德国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付多少,用多少”的模式,即由年轻人出钱,老年人享用的一种方式。但是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老龄化趋势的增强,由年轻人提供的这笔资金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需要政府拿出一部分钱来弥补其差额。因此,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消耗公共资源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退休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目前,德国仍在寻求一种最合理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
(局办公室摘自《中国劳动保障报》)
政策解读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问答
1、关于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帐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不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基础养老金都一样,这不符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二是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年限与实际领取年限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一般要生活25年以上,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帐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没有钱了。因此,这种不够合理的办法应当改变。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这样更加符合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年限的实际情况。
2、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以60岁退休、缴费35年为例,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59.2%(其中基础养老金35%,个人帐户养老金24.2%)。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帐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鉴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关键是解决好“中人”的过渡问题,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等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目前,我省正在组织人员进行测算,预计将在6月份出台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在计发办法调整前,对2006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暂按现行政策计发基本养老金,待计发办法改革后,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局综合调研科提供)
简讯四则
★ 在日前召开的200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通报会上,市养老中心被评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市养老中心)
★ 在日前结束的市人大代表视察评议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我局获好评。市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在听取我局办理情况汇报并视察我市非职工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待遇支付窗口及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情况后,高度赞扬建立全市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具体实践,体现了改革成果全体人民共享的原则。在随后进行书面评议,人大代表对我局人大议案重点建设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100%。
(综合调研科)
★针对我市区属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不全、不明确情况,我局征缴中心于1月15日开始组织有关人员,对区属机关、事业参保单位人员构成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开展调查。这次调查主要是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完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础信息。
(市征缴中心)
★日前,从全国数控大赛安徽赛区组委会获悉,安徽马钢技师学院、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的孙良、周青青等25名选手获得此次大赛较好名次,我局被组委会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
(技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