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劳动保障信息2005年第11期

----------------------------------------------------------------------------------------------
第十一期
(总第105期)

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 期 内 容

要闻简报
1、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
工作动态
1、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十一次会议精神
2、我市出台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
3、我市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范围
4、我市按规定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职人员生活费标准及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5、我市失业保险主要指标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6、我市养老保险征缴创新高
7、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突破1.6万人
8、我市出台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9、我局三年稽核查出少漏报养老保险费2868万元
10、我市率先出台两项新举措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11、我局被劳动保障部评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12、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出台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五条禁令”
工作研究
1、浅谈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防病”功能
统计数据
1、2005年10月份全市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2005年10月马鞍山市社会保险基金基本情况
简讯七则

要闻简报

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

日前从新华社获悉,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通知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与就业困难对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持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给予补贴。对持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解决。从2006年开始,企业新裁减人员通过劳动力市场没有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知明确规定,上述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 (市就业局)


工作动态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十一次会议精神

11月10日下午,市劳动保障局召开机关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并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展开讨论。11月10日局党组又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六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特别是丁海中和姚玉舟同志的讲话精神;11月14日,局党组组织全局200余名党员(含离退休党员),请市直工委书记孙贤富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辅导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延玉在会上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安徽工贸技师学院党委、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党支部和局机关党支部等局属各单位党组织都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并进行了分组讨论,全局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都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延玉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特点和实际,向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提出要求,要把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领会,紧密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为“十一五”起好步,开好局做好准备。同时他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抓好的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和市委会议精神,特别是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咬定目标任务不放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二是认真做好今年的工作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根据劳动保障工作的新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认真谋划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各项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开拓创新,打造新的亮点;四是要以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扎实工作,特别是做好2006年“两节”农民工工资和困难群体的就业等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马鞍山做出积极的贡献。 (办公室)

我市出台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

为切实帮助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子女就业,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近日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出台了《马鞍山市特困户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
我市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暂未就业的大学本科、专科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将实行就业援助。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免费享受一次职业指导、两次推荐就业服务;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免费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吸纳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安置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非正规就业的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各级人才、劳动力市场免费提供劳动事务代理。通过一系列就业援助办法的实施,力争使我市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当年毕业,当年实现就业。 (就业科、市就业局)

我市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范围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积极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再就业,日前,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范围的暂行办法》。
本办法规定,将养老保险补贴范围由过去仅限于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4050”人员中,通过自谋职业、组织起来就业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实现再就业及其他形式灵活就业的人员;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劳模称号、企业军转干部、单亲(丧偶)家庭和夫妻双下岗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特殊困难人员中灵活就业的人员。
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上述下岗失业人员,凡以个人名义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且由本人全部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凭相关证明给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60%的12%,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目前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以个人名义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且足额缴费的下岗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补贴。
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申请补贴的人员每半年申报一次。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转送市财政部门审定核拨补助资金。 (市就业局)

我市按规定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退职人员生活费标准及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根据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规定(皖人发[2005]55号),从2005年4月1日起,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职人员生活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360元调整至460元。其中全市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职人员共121人,这类人员绝大部分居住在外地,其生存状况许多单位不清楚,为做好这次调标兑现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将要求各单位首先对退职人员生存状况进行核查,核查后及时兑现待遇。
另外,还对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离休老红军的护理费由每人每月140元调整为4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由每人每月140元调整为3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由每人每月140元调整为240元。全市企业离休干部享受护理费的共45人。
(养老保险科)

我市失业保险主要指标提前2个月
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在我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共同努力下,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截止10月底,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0.52万人,分别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2.6%和100.1%;征缴失业保险费7700万元,征缴再创历史新高,分别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7.57%和110%,比去年同期多征收1100万元,增长16.67%。清收企业改制前欠费36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4.57%;收回提留费用25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8%。 (市就业局)

我市养老保险征缴创新高

截至10月底,我市养老保险费已实收5.8亿元,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全年5.4亿元的目标任务。预计2005年全年,我市养老保险费征收有望突破7亿元。
今年,我市继续以私营企业为重点,全面推动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我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积极落实再就业等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私营企业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市劳动保障局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政策咨询等服务,尤其是实施“一票多费”征缴后,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简化办事程序,大大提高征缴效果。至目前,全市职工参保缴费率首次突破90%,达90.1%;全市养老保险费征收,比去年同期净增6000万元。1—10月,全市新增养老保险参保单位422家,新增缴费职工8100人。 (市社保处)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突破1.6万人

为进一步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我市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医保。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16400余人。
主要做法:一是政策到位。我市于2002年10月出台了有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以后又相继出台了有关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等规定,从政策上积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努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二是宣传到位。我市医保中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宣传讲座等形式,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电视、广播、报纸、网上同时宣传。还印制了几万份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免费向参保人员发放。并主动与税务、代理机构等部门沟通共同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宣传工作。三是加强稽核。我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三部门联合开展好社会保险专项稽核,督促应通过劳动、人事派遣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及时去办理参保手续。四是组织到位。为使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周到的服务,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在企业改制时主动上门,宣传医保政策,对企业分流职工实行跟踪服务,及时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同时,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全部信息资料实现计算机管理,根据人员身份性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设立了若干个信息库,根据各类人员就业方式的变化,及时调整个人信息,完成各类信息变更,以便对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政策调整。 (医疗保险科)

我市出台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为促进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保障工伤、生育职工合法权益,我市近日制定下发了《马鞍山市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1月施行。
《办法》规定,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工伤、生育保险管理科室,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设专人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工作,收治工伤、生育职工应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实行处方医师准入制度,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处方师严肃查处,按社会保险“三个目录”,并严格控制用药量;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年终评分 制,满分100分,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大于60分小于90分,每下降1分扣当年度医疗费总额的0.5%,小于60分的,扣除当年度医疗费总额的20%,并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办法》的施行,必将促进我市工伤、生育保险稳步、健康发展。 (医疗保险科)

我局三年稽核查出少漏报养老保险费2868万元

近几年来,我局从实际出发,健全稽核工作机制,夯实稽核工作基础,不断提高稽核工作水平,2002年11月至2005年10月,三年书面稽核参保单位6262户,实地稽核3361户,共稽核查出少漏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10724万元,应补缴养老保险基金2868万元,已补缴2868万元,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主要做法: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02年11月,我局率先在全省专门成立了养老保险稽核科,配备了专职稽核人员,其他业务科室也兼职稽核任务,加强日常稽核工作。每年初,制定全年稽核工作计划,按月分解稽核任务,将拟稽核单位提前通知到位,要求企业做好稽核前的准备工作。对有关业务科室提交的问题单位,上门进行重点稽核,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进行稽核。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3日内上门,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我局还制定了《马鞍山市基本养老保险实地稽核处理程序》,从稽核通知、实地稽核、稽核结论、督促整改、缴费处理和帐户管理六个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稽核程序。同时,在全市推行缴费工资基数公示制和职工签字制度,实行缴费基数核定制,加强事前稽核,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参保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从2003年度的1007元提高到1237元,净增230元;2005年又净增214元,达到1451元,在全省名列首位。二是狠抓重点企业稽核。以优势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为稽核重点。对马钢公司、十七冶公司、矿山研究院和钢铁设计院等大企业每年都要上门进行重点稽核,详细核查劳资和财务资料,规范参保缴费行为。新参保单位登记申报时,不仅要求企业提供有关参保登记证件和资料,而且要求其提供新参保人员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及有关财务资料,对其进行参保审核,同时,对缴费基数较低、参保人数较少的参保户,进行跟踪稽核,力求使新参保企业申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符合实际,有效地防止了少漏报现象,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缴费质量。三是狠抓专项稽核。根据省三厅局开展全省养老保险专项稽核工作的部署,我市及时拟发了相关文件,成立了市稽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保处,具体负责全市养老保险专项稽核的组织协调,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将实地稽核与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从劳动保障、地税、财政、工商、建委、教育等部门抽调了30多位同志组成五个实地稽核小组,将稽核重点放在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上,采取分行业各个突破的强有力措施,实行部门联合稽核。为将稽核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关于解决养老保险稽核欠费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追缴工作分为加强催缴、行政处罚、强行划拨、典型曝光四个阶段,通过电话或上门催缴等方式,要求单位限期补报补缴,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要求一次性缴清;确无能力一次性缴清的必须列出可行的补缴计划;对拒不整改的,有关业务科室紧密配合并通知地税部门在该单位帐户上强行划拨,同时给予行政处罚;对查出的影响较大的欠费“钉子户”,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市社保处)

我市率先出台两项新举措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我市于近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建立参保人员就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明确规定,对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以协议管理与服务质量考核为基础的动态化管理,按A、B、C三个等级量化考评。对信用A级定点单位予以授牌、奖励;信用C级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取消结算划卡业务。对年度内严重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单位,将降低其信用等级处理。
《建立我市参保人员就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医保中心将每季度利用新闻媒体和医保网公布我市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就医人均次费用、部分门诊规定病种就医人均次费用、住院医疗人均次住院费用、住院医疗部分单病种人均次费用。(市医保中心)

我局被劳动保障部评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日前,从全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座谈会获悉,我局被劳动保障部评为2004—2005年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近几年来,我局在做好就业再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创新宣传方法,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就业再就业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典型事例,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为我市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办公室)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出台
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五条禁令”

目前,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好省厅《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研究出台了“五条禁令”,即:一是严禁文明忌语。诚心、细心、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等。二是严禁推诿扯皮。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三是严禁中午饮酒。机关执法人员和前台窗口人员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四是严禁无故吃请。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和营业性娱乐性活动等。五是严禁聊天串岗。不得在上班期间串岗聊天(含电话、上网、闲聊等),要求向上班八小时要质量。 (市就业局)


工作研究

浅谈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防病”功能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和对健康的需求也随之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满足于社会医疗保险承诺的治病可以报销,而是希望少得病或不得病。疾病预防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并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市2001年10月实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对参保人员中患有疾病的人给予一种事后经济补偿的制度。这种制度通过实行社会化的保险方式分散了疾病风险带来的损失,和过去由各个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疾病费用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相比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然而,这种制度并不能减少和避免风险的发生。由于我们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已经发生的疾病风险的费用控制上,必将导致一个突出问题:随着生活水平和健康要求的提高以及医疗科技的发展、人口老年化带来的疾病增多,医疗费用必然大幅增加,我们如果守着目前的保险操作模式,将最终陷入“医疗费上涨,基金支付困难,控制基金支出,老百姓负担加重”的困难境地,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将更加突出。
二、“防病”在医疗保障制度中的成功经验
早在1993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中指出,我国利用全球百分之一的卫生资源解决了百分之二十世界人口的基本卫生保健要求,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充分说明,在卫生资源稀缺、人民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采取防病与治病相结合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从国外看,医疗保险制度发达的国家都由事后支付医疗费用的单一保障模式发展到预防与治疗的综合保障模式,如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障机构有专人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和网站,定期组织安排健康体检。又如德国医疗保险联合会就这样的工作理念“重要的是防止疾病的发生”,其工作职能不仅在疾病发生后的赔付和费用控制上,更多的职能是做好预防疾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既有益于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又有益于降低参保人员及统筹基金帐户支出。实践证明,预防和治疗这种综合保障模式是一种积极的保障方式,预防抓得好,患病的人减少,真正在源头上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上涨,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
三、我市加强医疗保险制度“防病”的现实意义
(一)符合我市已经提前进入老年化社会的市情。
目前,全市累计退休人员8万多人(含马钢3万)。这部分退休人员原本由用人单位组织定期开展以“防病”为目的的健康体检,由于相继纳入社会化管理,健康体检工作已经中断。医学统计说明,该类人群是疾病的高发人群,诸多疾病都易发于这一年龄段。特别是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我国老年化社会特点将为大部分家庭是1对夫妻要赡养4-12位老人,一旦老人患有重大疾病,家庭负担将极为沉重。在这种情况下,“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对该类人群显得更加重要。
(二)顺应参保人员降低负担,提高疾病治愈率的需求。
受目前社会保险筹资水平的限制,参保人员就医仍须负担一定的自理费用。如重大疾病,虽然我市医保最高报销上限为18.2万,但由于医保药品目录限制和需要转外就医,个人仍需要承担较高的费用。所以,人们更关心的不是得了重病能报多少,而是如何不得病。同时,提高疾病治愈率需要加强社会医疗保险“防病”功能。以癌症为例,大量临床实践证明,癌症的治疗效果与肿瘤的治疗时期密切相关。早期癌阶段能够正确诊断的病人,约半数以上能完全治愈,5年生存率高达80%-90%;晚期癌症即使经过积极有效治疗,5年生存率也不到50%。开展健康体检防癌普查是早期发现癌症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并能够避免大量的医疗费用支出。以较小的防病投入,换取较大的医疗费用节省,是最经济合理的。
(三)有利于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和医保制度健康平衡发展。
在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疾病预防和强调疾病早发现早治疗的方法,能有效降低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可能性。加强疾病预防,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可以从源头控制患病人数,降低赔付率,有利于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同时,重大疾病发生率减少也将有利于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用的有效控制,减少医疗机构的违规现象,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医保管理关系,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四)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据调查统计,我市弱势群体保健普遍意识不高,加之经济困难,很少有人去主动花钱体检,导致该人群“小病拖大病,大病无钱治”的情况较多。在2004年5月全市低保人员情况统计中发现,“越贫越病,越病越贫”现象突出。低保人员共有患重大疾病、慢性病有1863人,占全市低保人口的8.5%,每年支出医疗费用近400万元。个别病人由于医疗费用较高,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给社会带来了不和谐因素。通过建立医疗保险“防病”的定期体检制度,能够增加该类人群保健意识,减少上述现象发生,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四、几点建议
(一)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防病”机制。
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或个人帐户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专门用于疾病预防工作,并将其制度化。同时,针对我市老年化社会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建立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服务中心,组织退休人员免费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一些发病率高、危害性大的常见病进行定期普查,通过经常性举办宣传讲座,帮助参保人员提高防病意识,努力做到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引导其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医疗保险工作平台。
各国经验数据表明,80%以上的疾病都可以在社区得到解决。通过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构建完善的社区服务平台,从政策措施上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使参保人员“看小病”更方便,更经济。同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大中型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良好的健康理念、便捷的医疗服务送至千家万户,实现充分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减轻医保基金支付压力的目的。 (市医保中心)


简讯七则

★ 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后,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并联系养老保险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一是抓好两个确保工作,即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足额发放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发放;二是抓好扩面征缴,以私营企业为重点,深入企业,强化宣传,扩大参保面。同时做好年底前的其他各项工作,努力超额完成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市社保处)

★ 11月8日上午,当涂县政府操隆山县长深入县劳动保障局调研工作。分管副县长汪玉春以及县财政、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活动。会议听取了县劳动保障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县劳动保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劳动保障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些差距,着重就工伤生育保险、困难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医保、小额贷款以及创业园政策落实等难点、弱点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当涂县劳动保障局)

★ 10月28日,在雨山区人大副主任朱能兴带领下,由雨山街道领导陪同,雨山区人大十七冶代表团前往雨山六村社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调研。代表团对街道、社区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表示回去后一定将这里的做法反馈给退休人员原单位,以加强企业和街道社区之间的交流,保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希望街道、社区不断探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市社保处)

★ 近期,医保中心两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人民日报社论《在新的发展起点上阔步前进》,科以上干部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 (市医保中心)

★ 马钢公司2005年度技师集中考评选拔工作近日正式拉开帷幕,11个通用工种进行技师考评和选拔,参选人数达1600多人,马钢首次在全公司范围集中考评选拔技师。马钢公司是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试点企业之一。马钢现有技师1100余人,高级技师70余人。 (技培科)

★ 为支持和促进安徽工贸技师学院筹备工作,局机关所属各单位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向安徽工贸技师学院损赠书籍,截至2005年11月10日,共损赠图书2000册。 (局人事教育科)

★ 以陆继华为领队、王海翔为教练,由王亚凌、万家平、冯居胜、施用虎四名队员组成的我局乒乓球队,在市直机关2005年度乒乓球比赛中取得团体第5名、王亚凌获得单打第7名的好成绩。
(机关党委)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支持: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