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锐意探索创新
奋力开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局长 张延玉
(二OO八年二月三日)
同志们:
在2008年新春佳节就要到来的喜庆日子里,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不久前召开的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困难,研究部署今年劳动保障工作。下面,市局将对16个先进单位、89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他们在去年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希望大家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和创新的精神,更加努力地抓好各自的工作。下面,我根据局里研究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2007年及过去五年劳动保障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大力指导、支持下,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年初工作部署,奋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突出抓好各项“民生工程”,加强效能和工作作风建设,主要工作实现全面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迈上新台阶。
(一)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全面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同意马鞍山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批复》精神,按照统一城乡就业管理、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培训和服务的要求,扎实向前推进。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全面摸清了农民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愿望,建成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进一步夯实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当涂县启动建设县人力资源市场,建成博望镇、丹阳镇两个人力资源分市场;花山、雨山和金家庄三个城区共建成97个充分就业社区,推行社区就业服务“六个五统一”;在农村发展村级劳务公司达241家,10个村劳务公司实现与市就业信息联网。继续发挥积极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加快建成博望、太白、丹阳三个返乡农民创业园,全市各类创业基地面积已达21万平方平;支持民营企业进园进区加快发展,扶持有能力的劳动者创业,带动和增加就业。在不断完善“一对一”职业介绍服务的基础上,积极破解企业“招用难”的问题,组织开展“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
“零转移农户”就业帮扶、“再就业百日帮扶”、“春风行动”、大学生就业服务等活动,不断提高了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在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措施促进下,全年城镇实现新增就业30416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126人,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4812人,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43.5%、155.7%和240.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控制在4%的目标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97人,其中向境外输出93人,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34.6%。全年新增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就业服务卡》分别达1722份、22838份,为吸纳再就业的企业减免税费2294万元,兑现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分别达3483万元、762万元、639.6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28万元,累计达4018.3万元,累计收回到期贷款2840.8万元。
(二)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开展。坚持培训与促进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市场导向,全力抓好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三大工程。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培训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联动,完善“培训券”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培训效果。不断扩大创业培训,并将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扶持服务联系起来,对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优先提供小额贷款、经营场地,落实专人帮扶,创业成功率稳步提升。市技师学院跻身全国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成为全省唯一获“全国创业培训优秀机构”称号单位。重点加强农民和农民工培训,当涂县积极推进农村培训网络建设,建成丹阳镇、塘南镇等14个培训教学点,实现就近就地组织农民到基地学习实用技术,帮助掌握致富技能。全年开展职业培训14860人,其中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培训8946人,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48.6%、223.7%;开展创业培训917人,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14.6%,通过培训有552人成功创业和自谋职业,创业成功率达60.2%。大力贯彻《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技师社会化考评,建成首席技师制度,9人将成为马鞍山首席技师,成功举办我市首届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深化马芜铜区域技能人才合作,促进了高技能人才成长。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4806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13120人,其中3916名农民工达到了初级以上职业技能;培养高级工、新技师分别达1509人、383人。与此同时,技工教育事业在改革中加快发展,全年技工院校实现招收新生2894人,其中市技师学院招收1241人,均创历史新高。
(三)养老保险实现从城镇向农村延伸。以养老保险为重点,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在全省率先建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养老保险从城镇向农村延伸。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专门成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办公室,统一负责政策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软件开发等工作。年初派人到北京、珠海、苏南等地考察学习,精心制定政策,并广泛征求农民、村集体负责人和社会各界意见,不断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按照“政府组织引导、个人自愿缴费、村集体给予补助、政府给予补贴‘的原则,出台了《马鞍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7月1日起实施。我局及时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开发管理软件,进行政策培训和人员招聘、宣传发动,组织10个移动收费点上门登记、缴费。到2007年底,全市参保农民已达8万人,其中市区39863人,参保率达57.4%,18049名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和老年津贴582万元,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广大农民。与此同时,及时吸纳新征地农民参保,实现即征即保。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妥善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允许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通过补缴费参保,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人均养老金月增加107.7元,月平均水平达到1035.8元,退休人员生活继续得到改善。稳步推进5782名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社区管理服务率提高到87%,率先开展退休人员异地代办服务,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健身活动,丰富了退休人员生活。
(四)城镇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体系不断完善。按照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深化管理、服务改革,切实抓好作为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广大职工和居民“病有所医”。一是降低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待遇门槛。取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必须缴费达10年的规定,允许未达到缴费年限且即将退休的参保人员,通过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改革大病医疗救助缴费方式,成功解决了这部分参保人员大病医疗救助问题。二是扩大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指导当涂县建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修改政策将劳动年龄段内的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并适当提高在校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减轻了参保人员负担,受到社会欢迎。三是深化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改革。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监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服务进社区,全年认定社区医疗保险定点机构20家,零售药店36家。按照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制定颁布了我市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开展慢性病治疗进社区试点,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四是加快工伤、生育保险事业发展。将企业2423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提高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建成工伤保险储备金达231万元,并加强了工伤医疗、康复工作。全年认定工伤804人次,组织劳动能力鉴定8次、1092人。及时修订了我市生育保险政策,扩大并规范了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提高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切实维护了广大女职工的权益。
(五)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取得新进展。继续完善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巩固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成果,开展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加强与市地税、安监、建设等部门的合作,推进参保缴费。全年养老保险实现扩面16239人,失业保险3871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8388人,工伤保险44181人,生育保险23203人,到2007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06万人、21.14万人、30.69万人、20.01万人、16.04万人,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04.6%、100.6%、100.6%、100%和100.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快速扩大,已达到27.6万人,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276%;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人数已达51630人。全年实现征收养老保险费11.39亿元,失业保险费1.12亿元,医疗保险费2.94亿元,工伤保险费1750万元,生育保险费972万元,五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15.7亿元,比上年增收3.2亿元,基金征缴率都达到95%以上,其中收回改制企业提留社会保险费和清收欠费达6490万元。全年按时足额为94098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0.96亿元,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715人次、2249万元,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支付有关待遇分别达2.21亿元、957万元、624万元。全年成功争取上级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271万元,再就业补助资金3343.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19万元。集中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配合完成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规范基金收、支各个环节,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金内控和预决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确保了各项基金安全运行。
(六)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权益工作进一步加强。围绕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狠抓劳动合同签订、规范用工、工资支付、禁止使用童工、参加社会保险等。2007年,共有822户企业办理了用工登记。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重点指导、督促私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全市国有和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5%,集体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上升,建筑企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已达4.57万人。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当中,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分别达4.04万人、2.06万人。认真开展劳动用工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组织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6次,巡查用人单位768家,整治“四小”企业157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1180起。十分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年办结信访事项1254件,处理群访130起,办理市长公开电话403件,接待群众来访12000人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成功组建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全年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258起,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发布了我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当涂县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到560元和460元。成立农民工讨薪投诉中心,会同市建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办公,及时受理、处理农民工投诉,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目标责任制,提高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标准,全年为1.3万多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800万元。扎实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有4家和25家企业分别获省、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市开发区获全国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
(七)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高。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审批集中办理,确保了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根据“五五”普法要求,细化、分解了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职责,邀请法律专家来我局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举办的法律培训,35人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开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5个,使劳动保障主要政策法规向社会都作了全面宣传。同时,全年集中举办企业劳资人员政策法规培训2次,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4次,开展上街宣传、咨询8次,进行“法律进社区”、“送法到工地”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28000余份(册),接待群众政策法规咨询13000多人次,营造了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劳动保障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集中办理,梳理、简化办理程序,在市劳动保障网站上公布,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坚持开门办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定期沟通制度,全年8件人大议案、建议和1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按质办结。主动应对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同法制机构和市、区两级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全年完成行政复议9起,行政诉讼4起。
(八)效能和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加强效能和作风建设工作部署,召开了全系统效能和作风建设大会,扎实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并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出台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优化工作程序,再造业务流程,全局16大类85项劳动保障业务流程得到重新整理,绘制了办事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了办结时限、责任,提高了办事和服务效率。扎实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建立服务窗口考核制度,每季考核评比,树立典型,着力打造优质、文明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离岗告示制、否定报备制和信访事项办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严格追究效能责任。不断改进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值班主任制度,开通“12333”电话人工咨询服务,定期更新劳动保障网站内容,全面推行“五心”服务。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政风热线上线活动,解答群众提问,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切实改进了劳动保障工作作风和服务效能。2007年,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和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分别获得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优质服务窗口”称号,局机关党委成为市“先进党组织”,一批单位成为市“优质服务”窗口。
一年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坚持招商引资“一岗双责”,主动同内、外商联系,紧盯项目不放松,成功引荐62家国内外企业来我市投资发展。全年实现引荐外资264万美元、内资46850万元(登记数),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264%、1171.2%。全面加强马鞍山劳动保障工作动态宣传,保持在《人民日报》及网站、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中国劳动保障报》、新华社及网站和省、市广播、电视、报刊主流媒体上,经常有报道、有声音、有图像。姚玉舟市长还在国务院召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对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作了专题发言。同时,劳动保障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志书编写和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谨代表市局党政领导班子,向辛勤工作的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勇于探索创新,围绕推动企业改制、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改革政策,推动了企业改制和保持稳定。全市累计有3万名进中心的下岗职工享受了基本生活保障,到2004年底,全部实现出中心和纳入养老、失业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并轨。9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持无拖欠,连继4次提高养老金待遇,养老金人均水平比2002年增长78.6%。按照市政府“三个置换、两个结合、一个保障”的企业改革思路,不断完善企业改制政策,妥善处理好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问题,指导企业规范操作。五年共指导412家企业实现改制,置换职工身份9.7万人,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4.7亿元,接续社会保险5万余人,确保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二是制定和实施积极地就业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坚持把就业再就业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来抓,根据国家、省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积极地就业再就业政策,成立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加强对失业的宏观调控,成功化解再就业矛盾,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五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3.5万人,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1万人;共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6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5万人;建成各类创业基地(园)10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0多万元,扶持1595人成功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下降,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底的登记失业率分别为4.2%、3.8%、3.8%、3.7%、3.3%。在劳动力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的情况下,保持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2004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2003—2005年连续3年被省政府授予为再就业工作“先进城市”,连续4年在省劳动保障系统综合考核中保持第一。
三是加快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素质。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增强了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市技师学院建成投入使用。全市已拥有技师学院2所,重点技校2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2个,技能鉴定机构21个,年培训和鉴定能力达到2万多人次。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达8000人,招生连续五年保持30%的增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推进,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再就业培训以及新生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五年累计培训7.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5.6万人,农民和农民工1.8万人,创业培训2300人。全市技能劳动者已达16.8万人,其中初级工7.2万人,中级工6.2万人,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3.36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技能劳动者比例提高到20%。
四是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坚持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城镇,先后完善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全面实现社会化。2004年,建成城镇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推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年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突破15亿元,保障能力不断提高。2006年、2007年,又在全省率先建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医疗保险率先实现城乡全覆盖。
五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大力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五年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3810件,结案率99%;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30余次,年审用人单位4000余户;为3.5万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7739万元。不断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目前,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已达219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560元,较2002年分别增长92.7%、60%。同时,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和各级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处理妥善劳动争议,五年共调解、仲裁劳动争议865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基本稳定。
六是大力推进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不断提高了管理和服务能力。适应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建成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使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工作服务体系延伸到基层、覆盖到全市。整合市就业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建成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提高了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顺利实施一期“金保工程”并通过验收,成为“金保工程”建设全国示范城市,实现了劳动保障信息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网和网上查询、服务。推进政事分开,新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能力与职业技能鉴定、劳动争议仲裁等专门机构,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稳步提高。
二、正确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困难
近年来,劳动保障工作在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同、认同。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包括扩大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全面部署,这就是要努力使全体人民业有所就、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在不久前召开的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根据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总体布局和加速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出发,提出要以统筹城乡就业为主线,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完善全覆盖、多层次、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实现率先全面达小康。这些都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包括大家在内的全体劳动保障工作者寄予了厚望。我们要深刻理解、充分认识和把握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从人民群众方面来看,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以及生、老、病、死都与劳动保障工作息息相关,与大家所提供的管理、服务密切相联。正因如此,人们常说“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生之需”。从解决民生之本、民生之需出发,劳动保障工作服务范围已从城镇拓展到农村,服务对象已从企业职工拓展到城镇居民、农民工和农村居民,服务内容越来越多,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对搞好劳动保障工作不断提出新的挑战。之所以在我们系统内工作人员逐年有增加的情况下,大家仍然感觉到工作越来越忙、压力越来越大、矛盾纠纷越来越多,是因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对象数量、服务项目内容快速扩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又在不断的提高,加上经济基础还不强大,各项制度还不完善,编制人员不足,导致经济改革、社会转型中的许多矛盾都在劳动保障工作这个环节上反映出来。如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不稳定,工资不同程度地被拖欠,各项社会保障未妥善解决;城镇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技能素质有待提高;大中专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就业难度增大,成为就业服务的新人群;已参保人员希望不断提高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城镇居民养老问题还没有解决;还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带来劳动关系工作的新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量加大,等等。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既要有充分地认识,坚定迎难而上的工作勇气,更要在提高素质、苦练内功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效率、效能。
再从我们自身来看,通过这几年不懈努力与向前推进,实现了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逐年扩大,失业率持续下降;养老、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劳动者技能素质稳步提高,高技能人才队伍逐渐壮大;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我市还被列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以及我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城市。这些标志着我们在劳动保障重大政策、社会保险制度和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今后的主要任务将转向依靠完善基础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来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然而,在我们的干部和职工队伍中,无论是在思想作风、工作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态度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加快发展不相适应地问题。一些同志群众观念淡薄,遇事推诿扯皮,不能急群众之所急;工作作风飘浮,业务不精益求精,服务态度生硬;学习上马马虎虎,对政策满足于一知半解,回答群众咨询不知所“错”;方法上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个别人甚至不爱岗敬业,讲待遇、比条件,心态浮躁。对此,各区县局、各单位一定要从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把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发展的重要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和解决。
三、全面落实今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推进我市实现“两个率先”、落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做好今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宣传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主线,大力推动签约参保,继续抓好统筹城乡就业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项试点,探索建立扶持农民就业创业政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三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主要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0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20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含劳务输出)1.5万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其中农民和农民工培训6000人,创业培训500人,培养新技师300人。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3.8万人、21.2万人、31万人、20.2万人、16.2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70%以上(不含当涂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2%以上;企业退休人员街道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0%。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率达80%,新增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关系保持基本和谐、稳定。以上工作目标是初步的,还需要与省厅目标相互衔接,请各区县局、各单位以正式下达的工作目标为准。要实现好上述工作目标,2008年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取得新成效。要继续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抓紧组织学习、培训,健全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职能,加快形成依法促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抓紧完善现行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加强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小额贷款等扶持政策的落实,使积极的就业政策得到延续、扩展、调整和完善。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建成当涂县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引导村级劳务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就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与管理制度,探索制订农村劳动力失业标准,试行社会登记失业率,出台失业职工管理意见,并加强对失业的调控和预警,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继续大力实施“创业扶持工程”,规范创业基地和再就业一条街的管理,加快博望、太白、丹阳等返乡农民创业园建设,制定出台鼓励农民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程序,健全创业扶持、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工作,完善“一对一”职业介绍服务,加强企业用工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定期向社会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指导用工单位招聘和求职者应聘。强化城乡“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农户”等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保持“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农户”动态为零。
(二)加强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不断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要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和稳定就业的重要抓手,继续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三大培训工程。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制定出台新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全面推行普惠制培训制度,加快形成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指导培训机构改进培训方法,以技能提升促进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再就业。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快构建农村培训网络,对农民工实施分类培训。继续抓好创业培训,把创业培训范围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推进创业培训与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发放、跟踪服务相结合,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认真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充分发挥院校培养和企业培养两个方面优势,引导企业加大对职工培训的投入,鼓励企业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职业技能鉴定,积极实施技师社会化考评,深入落实“首席技师”制度,建立“首席技师”动态管理制度,扩大举办各类技能竞赛,进一步抓好马芜铜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继续支持市技师学院和马钢技师学院改革、发展,深化校企、产教结合,完善办学功能,扩大招生规模,为社会培养出大批熟练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认真承办好省第五届技工学院体育运动会。
(三)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要立足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城乡全覆盖。一是继续抓好养老保险新计发办法的组织实施,抓紧落实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巩固、完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成果,做好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准备工作。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并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同时,大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加快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二是实施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规范失业保险参保,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制度。三是推进马钢公司职工医疗及工伤、生育保险与全市并轨,积极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机构,完善各类人群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监管,切实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四是继续完善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出台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五是进一步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养老保险相互间转移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老有所养。
(四)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签约参保”行动,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加强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严格社会保险稽核,扩大实地稽核,促进各项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加快企业欠费和改制企业提留社会保险费的清收,严厉打击逃缴拖欠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收。规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做好退休人员养老保金待遇调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配合做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审计,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强化基金收支各个环节的内控。同时,完善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抓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好接收马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准备工作,大力推进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社区开展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生活。
(五)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培训,重点是各类用人单位,大力营造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良好氛围。扎实抓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强化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推行力度,制订“签约参保”行动计划,督促私营企业尤其是建筑业、服务业和劳务派遣企业,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全面实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实现对劳动用工和劳动关系的动态管理。加快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推广区域性集体合同,扩大集体合同覆盖范围。要切实贯彻执行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实行免费仲裁。建立健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规章制度,推进仲裁员持证上岗,完善庭审制度,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率。加强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体系向社区和企业延伸,指导基层做好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促进企业自觉执行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六)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依法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充实和加强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借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城镇基层和农村延伸,形成网络化、网格化监察工作新格局。加大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力度,开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超时加班加点等专项执法检查,畅通“12333”维权咨询服务电话,强化人工服务,及时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加大对违法违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典型的向社会公开曝光。继续指导企业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的共决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完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征收办法,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定期报告制度,严防“前清后欠”现象的发生。不断改进劳动保障年审和诚信评价工作,将区属企业交由各区负责年审,扩大年审范围,提高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水平。
(七)扎实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要深入落实“五五”普法计划,根据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需要,组织清理与之不相适应的政策,抓紧制定出台相配套的政策。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政务公开,结合“金保工程”建设,稳步实施省统一软件,改进马鞍山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公布劳动保障法规政策、许可和审批项目与程序、收费项目与标准以及重大工作动态,并进一步简化审批、办事程序,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劳动保障行政和服务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经常开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和作风教育,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察和检查,改进对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和考核工作,对有制度不执行和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严格追究效能和法律责任。同时,深入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机构整合、人员聘用工作,完善激励、奖惩制度,鼓励勤奋工作和创造性工作,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整体工作水平。
(八)加快劳动保障基础和制度建设,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适应劳动保障事业从主要面向城市和企业职工向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转变的需要,从基础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着力加快软硬件建设。一是加快“金保工程”省统一应用软件的实施,开发、完善劳动保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办公的自动化,同时,加快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做好发放统一的社会保障卡衔接工作。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健全机构,配齐人员,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和用工登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联网,实现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逐步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能力。三是根据《就业促进法》,研究制定劳动保障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制度,落实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工作责任,切实承担起辖区内促进就业、社会化管理、监察维权、信访、维稳等工作,形成相互衔接、有效推进工作机制。同时,抓紧谋划马鞍山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方案,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投入,努力实现人力资源信息村村通。四是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建立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联系制度,借助社会力量和资源,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浓厚气围,不断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同志们,继续努力地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开拓奋进,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继续奋力开创马鞍山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