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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各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特别是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全市职工学习钻研技术的积极性,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党办〔2007〕3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第一届“马鞍山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马鞍山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马鞍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马鞍山市首席技师评审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选拔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
三、选拔名额
第一届“马鞍山市首席技师”选拔10人左右,管理期为3年。
四、选拔条件
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职业技能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属全市同行业技术权威。
(二)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技能大奖”或“技术能手”等称号;或者为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8名成绩获得者,全国二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成绩获得者,省级二类、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成绩获得者,市级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成绩获得者。
(三)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以上技术发明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的人员;获得市级技术发明一等奖前2位的人员;取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开发应用的第一发明人。
(四)刻苦钻研技术,诚心传授技艺,在培训和带动技术职工队伍发展上取得显著成绩,所带徒弟2名以上成为企业技术骨干或在市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皆取得前6名。
(五)其他有突出技术特长、重大工作成果,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技能人才。
五、享受待遇
(一)在3年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首席技师津贴”6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列支。
(二)优先进入市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参加技师社会化考评鉴定指导工作等。
(三)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安排首席技师脱产学习、参观考察和技术交流。
(四)首席技师所在单位每年组织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进行健康检查时,安排首席技师参加。同时,每年可为首席技师安排不少于10天的带薪休假。
(五)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须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同意后,可适当延期退休,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
(六)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可以对首席技师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首席技师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
五、选拔方法与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产生。具体程序:
(一)推荐申报。首席技师人选主要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由个人自荐或群众举荐,按要求填写《马鞍山市首席技师评审表》,报送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及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审查筛选。由市首席技师评审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筛选产生首席技师参评人选。
(三)综合评审。在各企业、单位初评的基础上,市评审管理工作办公室,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业绩量化考核,按照职业(工种)提出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社会公示。对首席技师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其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确定命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马鞍山市首席技师名单,由市政府命名、颁发证书。
六、选拔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技师和高级技师比较集中的各类大中型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首席技师选拔活动作为引领和带动广大职工学习技术、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宣选拔工作的目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各类人才广泛参与。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积极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热烈的舆论氛围。
(二)推荐申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全市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动具备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报名参与,认真按照选拔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推荐工作,确保勇于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社会公认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被推荐出来;把选拔活动和发现技能人才、培养技能人才结合起来。
各单位要对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格式符合要求,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评申表格及附件资料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或复印;推荐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15份及软盘1份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施用虎、任剑,联系电话:2366903、2366920,传真:2366902)。
文件资料及《马鞍山市首席技师评审表》可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massi.gov.cn)。
(三)评审考核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市评审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查筛选,并组成考核小组深入推荐单位,会同推荐单位对首席技师人选进行业绩量化考核,然后按照职业(工种)提出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布命名阶段(11月30日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的首席技师人选研究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其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无异议后,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命名大会,向当选的第一届“马鞍山市首席技师”颁发证书。
(五)正式实施阶段(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按照《马鞍山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一届“马鞍山市首席技师”在技能岗位上开展各项工作,享受各项待遇。首席技师名单纳入马鞍山市高层次人才库统一管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马鞍山市首席技师档案,对市首席技师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制度。
附件:马鞍山市首席技师评审表
马鞍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马鞍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
马鞍山市首席技师评审表
姓 名:
单 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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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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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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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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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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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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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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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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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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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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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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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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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技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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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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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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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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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从事何种职业(工种)工作 |
职业资格等级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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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培训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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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主要学习内容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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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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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及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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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革新、解决技术难题等技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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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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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表论文、论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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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何技术特长或技术绝招,有何突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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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价及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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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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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相关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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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管理
工作办公室
意
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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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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