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狠抓责任落实推动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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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698起,占劳动用工投诉举报案件总数的65%。办结此类案件673起,结案率96%以上,为7300多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080余万元,其中会同建管、公安、信访等部门处理群体上访120余件,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管理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清欠。11月27日,我市召开了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会议。新增马钢公司、十七冶公司、各区政府为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抓好清欠工作。会后,各区政府、马钢公司立即行动起来,拟定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预案,成立负责清欠农民工工资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清欠工作。马钢股份公司还专门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联络办公室,具体协调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清欠。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等特点,2005年5月,我市出台《马鞍山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今年6月,市劳动保障、建设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理的通报》等4项制度,召开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管理工作会议,举办了5期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管理"五个一"制度;11月份,市劳动保障、建管、工会、经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农民工管理"五个一"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是发挥部门作用联合清欠。按照《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一是加强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形成"联合检查、密切配合、共同查处"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惩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二是定期召开市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联席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清欠处理情况,研究解决清欠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对策,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编印2007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快报,做到每日一报,送各级领导及成员单位参阅,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快速清欠。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讨薪投诉的高发期,我市提前采取多项措施以方便农民工投诉。一是建立"两节"期间农民工讨薪投诉受理中心,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以劳动保障、建管、马钢新区、十七冶派员为主,对农民工工资讨薪投诉,做到快速受理、及时协调、严肃查处,及时制止和化解农民工因讨薪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各区设立农民工讨薪投诉分中心,集中处理各辖区内的清欠工作。二是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专门用于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极大地方便了举报投诉人;三是延长工作时间,上下班时间实行早8:00至晚8:00,中午不休息,晚上推迟下班,接待时间的延长,保证了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及时解决。
五是加大处罚力度规范清欠。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市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对因农民工讨薪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10家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列入"黑名单"给予曝光,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限制其在3年内不得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今年年底,市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工程进度足额支付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对在2007年"两节"期间恶意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因工程款不到位引起拖欠工资的开发企业,进一步加大协调、处罚力度,规范我市建筑市场。



200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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