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启动统筹城乡就业试点
--三年内将逐步建立起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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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城乡劳动者同步实现充分就业,日前,我市通过《马鞍山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方案》,率先在全省启动统筹城乡就业试点;三年内,我市将逐步建立以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完备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该《方案》提出,从2006年起到2008年,利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专业市场,扩大就业创业基地和返乡村民创业园建设,健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乡镇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发展壮大街道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公司和境外劳务公司,基本形成了城乡劳动者就业制度和服务机制。力争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培训城乡劳动力2万人以上,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城区在2007年基本实现城乡充分就业,当涂县在2008年基本实现城乡充分就业。使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率达90%以上,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4050"人员再就业率均达90%以上,90%以上社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7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方案》明确指出,要全面统筹规划和实施城乡就业工作,将城乡劳动力就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把扩大城镇就业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统一安排、同步实施、综合考核。打破城乡界限,取消户口性质限制,将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对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通盘考虑,统筹规划,营造劳动者凭技能竞争就业、平等就业的良好环境。 同时,制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劳动力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在今年年底前根据其收入水平、收入来源以及对生产资源的拥有情况等因素制定出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标准。全面实行就业登记实名制,在2007年底完成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失业、培训、社保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城乡无业劳动者资源灵敏据库和管理台账。在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同时,试行城乡一体的"社会登记率"。
《方案》还指出,逐年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投入,完善三区一县人力资源市场功能,2007年建成一个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2008年底前建成3个劳动力专业市场,在就业任务重的行政村普遍建立村级劳务公司,并与城镇劳动力市场相衔接。同时,在2008年底前完成建设各类就业创业基地20万平方米,使更多的城乡劳动力通过一流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结合"金保工程",加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做到双向传输、信息共享,大大方便城乡劳动力查询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服务信息和进行求职登记,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同时,不断加强就业援助帮扶,拓展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功能,街道劳务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服务,托底安置"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拓展境外就业市场,促进城乡劳动力境外就业;加强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就业服务,实施"你创业,我扶持"工程,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完善创业项目推介大厅服务,向城乡劳动者展示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项目等。





20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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